建筑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
日期:2023-02-20  发布人:建筑工程系  浏览量:29

建筑工程系2023实验实训室

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

 
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1〕38 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〔2022〕11号)精神,确保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室安全有序运行,保障建筑工程系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,结合建筑工程系工作实际,特制订建筑工程系 2023 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为加强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,成立建筑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,全面负责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,具体人员如下:

 长:韩玺波

副组长:张苗   宋燕      

 员:赵雪娇   全宇   徐慧丽   谢斌   刘涛   杨军   张彦荣   刘翔宇  丁佳敏   陈文德  辛欣    樊晶晶   杜留玮  邹同辉   张昭

 

二、实验室安全责任人

建筑工程系各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、安全员见表1。各实验室责任人、安全员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。

1 实验室安全责任人

序号

实训室

名称

安全责任人

安全

1

建筑材料实训室

徐慧丽

徐慧丽

2

建筑测量实训室

刘翔宇

刘翔宇

3

建筑资源库

丁佳敏

丁佳敏

4

BIM综合实训室一

杨军

杨军

5

BIM综合实训室二

宋燕

宋燕

6

建筑VR实训室

张彦荣

张彦荣

 

检查范围

本次安全检查范围:建筑工程系所有实验实训室。

检查内容  

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依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年)》(附件1),检查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,安全教育培训情况,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,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、危险化学品管理、生物安全、危废处置、安全文化建设、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。

、工作安排

部门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-4月30日)

1.建筑工程系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小组,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,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 年)》,组织对各类实验实训室进行自查。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将安全检查记录单提交到系教学管理科。

2.各实验实训室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坚持即时即改、立行立改原则,制定整改方案,及时开展隐患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,做到闭环管理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。   

3.建筑工程系对自查自纠进行汇总,并报送综合治理办公室;同时依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 年)》将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相关资料归类建档,以备检查。

迎接学校检查阶段5月1日-7月10)

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实验实训室进行检查,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落实情况,检查自纠自查和实验实训室安全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。对于本次安全检查工作敷衍推诿、办事拖拉或不作为的,或无正当理由经催办仍不能按时、按要求完成的,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理。

、工作要求

1.提高认识。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。

2.强化落实。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行动,对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,重点做好易燃、易爆、易制毒、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,杜绝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,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,着力提升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水平。

3.持续整改。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坚持问题导向,持续推进实验实训室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整改,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。要全面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,建立并完善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,持续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。

    附件:1.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

2.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记录单

3.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(2023年)

4.实验室安全责任书(2023年)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建筑工程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       2023年2月20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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