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室
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1〕38 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〔2022〕11号)精神,确保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室安全有序运行,保障建筑工程系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,结合建筑工程系工作实际,特制订建筑工程系 2023 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,成立建筑工程系2023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,全面负责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,具体人员如下:
组 长:韩玺波
副组长:张苗 宋燕
成 员:赵雪娇 全宇 徐慧丽 谢斌 刘涛 杨军 张彦荣 刘翔宇 丁佳敏 陈文德 辛欣 樊晶晶 杜留玮 邹同辉 张昭
二、实验室安全责任人
建筑工程系各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、安全员见表1。各实验室责任人、安全员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。
表1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
序号 |
实训室 名称 |
安全责任人 |
安全员 |
1 |
建筑材料实训室 |
徐慧丽 |
徐慧丽 |
2 |
建筑测量实训室 |
刘翔宇 |
刘翔宇 |
3 |
建筑资源库 |
丁佳敏 |
丁佳敏 |
4 |
BIM综合实训室一 |
杨军 |
杨军 |
5 |
BIM综合实训室二 |
宋燕 |
宋燕 |
6 |
建筑VR实训室 |
张彦荣 |
张彦荣 |
三、检查范围
本次安全检查范围:建筑工程系所有实验实训室。
四、检查内容
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依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年)》(附件1),检查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,安全教育培训情况,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,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、危险化学品管理、生物安全、危废处置、安全文化建设、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。
五、工作安排
(一)部门自查自纠阶段(4月1日-4月30日)
1.建筑工程系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小组,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,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 年)》,组织对各类实验实训室进行自查。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将安全检查记录单提交到系教学管理科。
2.各实验实训室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坚持即时即改、立行立改原则,制定整改方案,及时开展隐患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,做到闭环管理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。
3.建筑工程系对自查自纠进行汇总,并报送综合治理办公室;同时依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 年)》将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相关资料归类建档,以备检查。
(二)迎接学校检查阶段(5月1日-7月10)
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实验实训室进行检查,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落实情况,检查自纠自查和实验实训室安全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。对于本次安全检查工作敷衍推诿、办事拖拉或不作为的,或无正当理由经催办仍不能按时、按要求完成的,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理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提高认识。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。
2.强化落实。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行动,对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,重点做好易燃、易爆、易制毒、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,杜绝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,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,着力提升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水平。
3.持续整改。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坚持问题导向,持续推进实验实训室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整改,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。要全面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,建立并完善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,持续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。
附件:1.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
2.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记录单
3.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(2023年)
4.实验室安全责任书(2023年)
建筑工程系
2023年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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